嫡後嗣續,祭祀蒸嘗
嫡子接续,祭祀大礼,四时不忘。
正妻所生儿子为嫡,祭祀之事,须由嫡子担任。古有五祭,其中祭天为“祭”,祭地为“祀”,祭祖为“享”。同时,宗庙之祭中,秋祭曰“尝”?,冬祭曰“蒸”,此处以蒸尝代四季祭祀。
几千年的封建家国史,好像都离不开这八个字的主题。封建皇室、世家旺族,就是平民百姓之家也离不开这祭祀之仪、嫡庶之争。祥林嫂因为改嫁,祭祀、上供不许沾手,可见封建社会对此事的重视。今天真的不适用了,独生子女,赶上养个宝贝女儿,若按古代的规矩,咋祭咋祀,谁蒸谁尝?
要是按照古人的标准,不折不扣,我竟不是一个“好”人呢!刘志基先生释“好”有三:
一,《说文》段注为限定关系,“好,本谓女子”,即女之少者为好,说白了,女性年轻就是好;
二,女、子为并列关系,子为男,与“女”相对,表示“男女相好”;
三,更有主谓关系,“女有子”、“女产子”。中国的传统社会,女子生产并抚育孩子才是“好”事。
以这样的标准,目前我一已非女之少者,二亦莫有男盆友,三更无子嗣传承、儿女绕膝,所以,我不是一个“好”人。呵呵,能咋地。